中新网杭州2月26日电(童笑雨)2月26日,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学考选考工作的通知。通知提到,除语数外保持不变外,学考其余科目满分由原先的70分变为100分,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。
学考即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,选考指高考生从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、技术等科目中选择3门,作为自己的高考科目。
通知提到,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起,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,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。除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卷面分保持不变外,其余各科满分均由原先的70分变为100分。
其中,2019级学生按原学考办法执行。考虑到考试办法、课程要求等变化,2019级和2020级学生的学考将实行分别命题、分卷考试、分别划等。
若考生某科目成绩不合格,可申请再次考试。相应科目学考合格方能报考同科目的选考。
在选考上,浙江此次也有所调整。
通知提到,2021年1月选考科目考试起,考试成绩当年有效。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,在有效期内自主确定所选科目的一次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。
自2022年1月选考科目考试起,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细化为1分。并在原21等级基础上划分为20个赋分区间,将原第1(1%,100分)、第2(2%,97分)两个等级合并为一个赋分区间,其余不变。
其中,各对应区间内按等比例转换,四舍五入将卷面得分转换为等级分。各选考科目的保障基数确定为6.5万人。当某选考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数量时,以6.5万人为基数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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